自5月1日起,浙江全面进入禁渔期,海洋捕捞作业将休停。相比于往年,今年我省大戢洋、马鞍列岛、岱衢洋、舟山渔场、韭山列岛、渔山列岛、大陈洋、温台渔场、七星岛、官山岛等10个产卵场保护区禁渔期提前至4月1日12时开始,至8月16日12时结束,期间禁止除钓具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生产。
禁渔期开始后,带鱼、大黄鱼、小黄鱼、银鲳、鲐鱼、三疣梭子蟹、水潺、虾蛄等8种野生活体和冰鲜海鲜禁止在市场上出售。
记者从我市有关部门了解到,进入伏休期后,我市海洋与渔业、、综合执法、、海警等力量将全线压上,始终保持海陆、区域、部门全联动,港口、渔场、船厂全联治的高压态势,实行“5+2”“白+黑”持续打击。
今年,我市还将继续严厉打击涉渔“三无”船舶和捕捞幼鱼等违法违规行为,严厉查处“一电四网”等禁用渔具,严厉处罚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。
据介绍,每年伏休期间,我市渔业部门均会在全市各重点海域海港实行蹲点式监督与检查。并按照“以港管船、以港管海”的思路,采取“人防+技防”的方式,对应休渔船、异地休渔船、,确保“船进港、人上岸、网入库、证集中”,打好这场“伏休保卫战”。